农村都会遇到分家这个事,这几种情况不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在农村,总会有这样那样的家庭琐事,鸡毛蒜皮的小事,说也说不清,理也理不明。但是说到分家,这就算一件大事了,分家这是咱们的老传统的,一般情况下农村的孩子都比较多,如果家中的儿子娶妻生子的话,按老话来讲就需要“挑门另过”另起炉灶,不像以前那样一大家子人在一起,平时没什么事的话各忙各的,老人身体好的时候也不需要的特别的照顾。
以上说的是正常情况的分家,也叫“分家析产”,一种是老人在世是分家,一种是两位老人都离世以后的分家,分的就是家中的房子、土地以及一些财产。分家的方式是把本村德高望重、说得上话的,本家长辈请来,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算账,让后按照子女的多少,再结合实际情况做一个清算,每家每户应得多少协商一个文书(分单),几方面都签字画押后,分家就算结束。
“树大分枝、儿大分家”,说到分家,平时兄弟姐妹感情身后,尊长爱幼的家庭在互相谦让的气氛中就分了,分完后也会像之前经常走动,互相帮衬。如果遇到斤斤计较的,恨不得一根针都要掰两半,这时就热闹了,从古至今不知道出了多少因为分家产闹出来的事留给后人当做茶余饭后的笑话。
就咱们目前的情况来说,已经很少出现以前因为分家闹得鸡飞狗跳的事了,但是子女成年后把户口迁出去的事还是比较常见的。根据我国户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要求的可以随时把个人户口迁出,另外成立一个新户,如果不满足规定和要求,那就不行了。
1、涉及到农村一户一宅政策的不能分家,这句话怎么理解呢,目前在农村也有很多家庭是独生子女,独生子女在继承权上有他独特的法律地位,基本上家中的财产、房屋、宅基地什么的都可以继承,如果独生子女分家另过的,势必涉及到宅基地及房屋的问题,这与一户一宅的政策就发生了抵触,所以,原则上是不能分家的。
2、以获取经济利益的分家。这个情况在很多城市化发展的地区存在,在城市化发展进程中,总会涉及到拆迁,比如城中村改造、修桥修路等等占用农民房屋建筑等等。这时就会有一些“聪明人”出现,他们利用分家这种情况试图获得更多的补偿款和其他补偿,更有甚者还会进行假离婚,等到补偿拿到手后再复婚。针对这些问题,有些地方就发布了政策,明文禁止涉及拆迁的地区不能以各种理由分家。
3、未满18周岁的年轻子女不能分家,《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既然父母是未成年的法定监护人,所以未成年的一切行为由家中父母负责,分家这一个民事行为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是没有自主权的。
4、当事人没有完全独立禁止分户。完全独立说的就是自己的生活能够自理,能够应付个人的日常起居,经济上能够独立,对自己的行为能够负责,如果满足不了完全独立,那是不能分家的。
以前农村的分家指的是同一家庭里的兄弟分家,姐妹们是无权参与的,只有男子才有继承权。社会的进步让男女平等,都有权利参与进来,符合分家条件的也不要认为自己能够不劳而获,还是要靠自己的勤劳与奋斗把日子过好,从老人手中分得的财产并不是自己的资本,要更加努力才行。赡养父母,照顾妻儿,把一个家庭理得井井有条才是分家后作为一个家庭主体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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