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油烟净化器的具体安装与使用规范

油烟:食物烹饪、加工过程(除炒菜外,还包括油炸、蒸汽、火锅、麻辣烫等)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包括且不限于具有异味的羊肉汤、牛肉汤、面酱等含有油脂的蒸汽)。

油烟净化设施:对餐饮油烟和恶臭污染物进行收集及净化处理的各种设备及其组合。(包含且不限于集气罩、油烟净化器、除异味装置、风机、排放通道等)。

具体安装及使用规范:

1、油烟净化设备的外观完好、整洁、标识齐全,餐饮油烟净化设备必须获得国家环保产品质量认证、净化设备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标牌,标明产地、规格型号、处理风量、净化效率、最高进口油烟浓度、设备阻力、产地、厂名、厂家地址及联系方式、出厂日期、使用年限及生产编号等。

2、安装顺序:灶头→集烟罩→通风管道→油烟净化设施→通风管道→风机,油烟净化器应安装在排风机之前,并且尽可能靠近集气罩,油烟净化设施和管道应密封完好,无破损、无泄漏;

3、饮食单位宜采取高空排放的,排风口应高于地面15米或所附属建筑物屋顶1.5米;不宜采取高空排放的,按标准采取室内净化或低空排放;不得将油烟排入下水管道;

4、含有室内烧烤的饮食单位应安装一体化烧烤机,并对排出的油烟进行二次净化。

5、净化设备应与排风机联动,油烟净化器的风量应与排风机的风量一致,每个基准灶头至少2千风量;

6、炉灶、蒸箱、烤炉(箱)等产生烟气的加工设施上方应设置集气罩,油烟集气罩罩口投影面积应大于灶台面,罩口下沿离地面适宜高度在1.8米左右;

7、油烟气排风水平管道应设置坡度,坡面滑向集油、放油或排凝结水处,设置排油管口,管道应密封无渗漏;

8、监测采样孔应设置内径不小于8厘米的圆形或方形监测口,检测口应采用活动挡板,检测时打开,监测完成后密闭;

9、餐饮服务企业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专人或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维护保养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理并按规定及时登记,由辖区执法中队定期验收签字,油烟净化设施清洗包含但不仅限于(集气罩、油烟净化器、除异味装置、风机、排放通道)等,集烟罩清洁无油污,净化器和排气筒周围无油污污染地面或油烟熏黑墙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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